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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他產品消費一樣,房產中介服務市場也存在著不規范操作行為。面對不法中介精心設計的各種陷阱,那些缺乏交易經驗的消費者就很容易中計。21世紀不動產將為您解析這些中介陷阱。
目前二手房市場中出現一種現金收購現象,即房主一手交房,房屋中介一手交錢。這種看似陽光,透明的交易方式,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很容易被中介公司利用,成為侵害消費者合法利益的陷阱。
前不久,業主張先生通過 “現金收購”的方法出售了一套兩居室。他找到一家大型連鎖房屋中介公司,協商賣價15萬元。該中介公司提出預支40%作為房屋定金款,剩余房款中介公司承諾在辦理完全權委托公證后另行支付。至于說為什么是辦理公證而不是過戶,中介公司給出的解釋是:以后辦理過戶手續時,就無須房主本人出面辦理了。張先生見房屋中介公司如此爽快且為客戶考慮周到,于是將兩證交給中介,并得到中介公司支付的6萬元“定金”。一周后,與中介公司在公證處辦理了《全權委托公證》,由公司代其辦理過戶等相關手續?墒,辦理完《全權委托公證》3個多月后,中介公司推卻該房屋有破損要求張先生修復后再付余款。不僅如此,張先生還得知,該房屋被中介公司賣了17.5萬元的高價。
由以上案例可看出,該中介公司以現金收購的方式,既做買賣家又做中介人。在獲得中介傭金的同時,還賺取了房屋的不正當差價。這種吃差價的方式,成為中介行業新的利潤增長點,但是這是以侵害消費者合法利益和破壞中介市場的規范運作為前提的。在上海、廣州、深圳、杭州等規范的市場,中介公司只允許做經紀業務,賺取合理的傭金,是不允許做收購業務的。
現金收房”違反中介職業操守,損害買賣雙方利益
房產經紀人應堅持誠實信用的執業原則,為交易雙方提供真實的市場信息。“現金收房”其實是某些中介以“公司名義”或所謂“個人購房者”的名義低價收購房屋再轉手以高價賣出,從中牟取除傭金之外的高額利潤。這既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也違背了房產經紀應有的公開、公平、公正的職業操守。
加價出售擾亂二手房價格
現金收購給市場帶來的危害是哄抬二手房市場價格。那些報價偏低的業主會引來許多中介競相收購,中介為爭奪房源就會競相抬價,使其價格遠遠超出真實價值。當房價被抬高后,誰會買呢?這里面就暗藏玄機:“信息共享”。中介公司會將此信息傳遞到其他中介公司,誰的客戶需求急就高價賣給誰,這樣在買方和業主之間隔著兩個中介,中間必然要有兩層利潤,最終買家購得的房價遠遠高于真實價格。
辦理《全權委托公證》加大交易風險。
現金收購危害之三是:辦理《全權委托公證》將增加交易者風險。一般中介公司收購房屋,采取房屋不過戶的方式,只與業主辦理全權委托公證。如有買家購買此房,則中介持房產證、公證書和買方到交易所辦理交易手續。但買賣雙方風險也在其中:一方面有些業主在公證書中只委托中介代為辦理過戶手續,并未委托代為收取房款。這樣買方把房款交給中介后,可能出現賣家再次向買方索要房款的現象;另一方面,不法中介持業主所簽的《全權委托公證》及房產證,到銀行進行抵押變現或冒充房東,將房屋出租,侵吞房租。
隨著消費者對現金收購的危害性的逐漸認識,一種變相的現金收房業務在武漢的二手房市場上應運而生了---限時代賣。所謂“限時代賣”,即客戶登記房源時,中介公司與客戶簽訂代賣協約,支付給客戶一定的保證金,在限定時間(1-2個月)內將客戶的房產售出。若超出限定銷售時間,中介將放棄此房源的代理銷售權,并將保證金作為對客戶的經濟補償!跋迺r代賣”業務,要求房主將房產證原件做抵押,并由中介公司對業主的房子進行估價,往往這個價格一般要低于市場價!霸谙薅ǖ臅r間內將房屋賣出,不然賠給賣房者保證金!边@成了“限時代賣”吸引消費者的最大賣點,但這種方式果真如此快捷、優質嗎!21世紀不動產提醒消費者,“限時代賣”其實是某些中介針對多數賣房者缺乏專業經驗又急于將手中房屋變現的心理,以現金收購房屋賺取差價的工具。當“限時代賣”的房源賣不出去時,就以會采取現金收購的方式來賺取差價。
21世紀不動產專業人士提醒消費者務必謹慎簽署《全權委托公證》,一旦辦理全權委托公證,買賣雙方的利益將受到極大的損害。另外為避免中介公司從中賺取差價, 購房者在成交時一定要和房主面對面地談,明確買賣雙方購房價格與售房價格的一致性;21世紀不動產以誠信為本,不斷提高自身的服務質量,為消費者創造一個“安全、健康、透明”的服務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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