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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介違約后,工商、消協不管,房屋置換中心管了沒用,法院讓先找仲裁,仲裁費得五千多元,無奈只好求助派出所和社區,撬開自家出租的房門———
去年初,我們想將北京朝陽區一套兩居室出租,便在網上發布了出租信息。信息發出后,天目偉業房地產租賃公司的工作人員多次給我們打電話,要代理此事。
經過三四次面談,我們看來者很有誠意,便于2月8日與其簽訂了租房協議,每月房租1800元。當時該中介作出的承諾是:無論能否租出去,除每年扣除一個月租金外,按季將房租打入我們的銀行賬號。若未按期付房租,則賠付兩個月的租金。為保險起見,在簽合同之前,我們查看了天目偉業中介掛在辦公室的營業執照,又向北京市工商局核實其資質,確認后才將房門鑰匙、電表鑰匙、電卡、燃氣卡等交給了這家中介。他們很快就將房子租了出去。
但沒想到的是,該中介一開始就不自覺履行合同,先是不給房租,幾經催促,實在沒理由拖延了,才很不情愿地將3個月房租費付給我們,卻將承租人交的18元有線電視費扣下不給。之后的3個月,房租要起來就更費勁。由于該中介的信譽太差,又不履行合同,我們決定終止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子。可是,該中介的法人代表劉剛卻一拖再拖,打電話他不接,要么就推說沒空。房租不給,合同違約金也不給,我們到公司找他,他就躲起來。他曾答應退回電卡、燃氣卡、鑰匙等,但根本見不到人。
無奈,我們去找朝陽區工商局,工商局說他們只管無證經營的,像這種已注冊的公司沒法管,讓我們找消協;找到北京市消協,說我們出租房有營利目的,不屬于消費者,他們不管;我們又給市長信箱寫信,信被轉到市房屋置換中心,中心派人去該中介協調,該中介的法人代表在電話中答應解決,但一直沒音訊,置換中心說也無權再管;去朝陽區法院起訴,法官說,合同書上寫的是有糾紛找仲裁機構,必須經仲裁機構委托,法院才能受理。我們又找北京市仲裁機構,工作人員說先交5000元,再按要求賠償的百分比收取費用,加上其它費用要六七百元,算起來仲裁費比中介欠我們的錢差不了多少,而且要等兩三個月時間,我們感到難以接受。仲裁機構的人說,很多人讓中介騙了來咨詢,都因費用太高而放棄,一些中介恰恰是利用了這一點。
就這樣折騰了整整3個月,我們早已精疲力盡,中介欠的幾千元錢未討回不說,自己房子的鑰匙也拿不回來。實在沒辦法了,無奈之下,我們只得采用法官的建議,求助于當地派出所和社區的同志,將房門撬開,自己補辦了電卡、燃氣卡,交了水費、電話費,才重新拿到我們自己的房子。
經歷了這件事,我們才知道,為什么市場上有那么多的“黑中介”,敢明目張膽地坑蒙拐騙,賺不法之錢,發不義之財。難道這樣的中介就沒有人管得了嗎?被坑騙者的維權成本這么高,其合法權益又怎能得到維護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