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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被問到你住的房子到底是多大時,你也許會把發展商告訴你的面積再重新告訴朋友一遍?墒,你是否真的了解你的房間到底有多大?
你說建筑面積是100平方米,套內面積是85平方米,可是你真的測量過房間的大小么?你測量的結果也未必跟廣州市房地產測繪所用精密的儀器測量出來的結果一樣。
很多時候,等業主收了樓住進去不久,就會接到開發商的一封關于房屋面積的信函,信函中還附有廣州市房地產測繪所的測量結果。只有在這時候,你才知道,你到底買了多大的面積。
為何總是大于0.6%?
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第四條是計價方式和價款。大部分人都是按照第一種方式來計價,即按照建筑面積×單價=總價。雖然選擇了第一種方式來計價,但當今后有糾紛涉及到面積、單價時,大多是按照“總價÷套內面積=套內面積單價”這種結果來計算的。也就是說,如果經過測量,你實際的套內面積和原來合同上簽訂的套內面積相比,多出的部分超過了0.6%,你就必須按之后的單價補交超出部分款項。
超過0.6%要補錢
像家住海珠區的吳小姐在2001年買了一套兩房單位,簽訂合同時,合同中標明的建筑面積是62.89平方米,套內面積是50.49平方米。如果按套內面積計算,單價就是6283元/m2。而吳小姐收樓不久,開發商就寄來廣州市房地產測繪所的測量結果。結果顯示,房子建筑面積為65.0737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50.9942平方米。即實際的測量結果比購買時簽訂合同上的套內面積大了0.504平方米,超過了合同約定的0.6%。為此,吳小姐不得不再多給0.504平方米的差價———3168元給開發商。吳小姐說自己量出來的面積甚至還不到合同中約定的50.49平方米,不知道測繪所是如何測出來大了0.504平方米的。
測量結果令人尷尬
對于很多買家來說,測量數字總是比原來的面積大出0.6%,但是又不會大到超過3%。為了能順利拿到房產證,大多數買家都會選擇補齊差價。但這個差價不是幾千就是上萬,買家心里都憋著股說不出來的郁悶。
為何總是小于3%?
當然,也不是每個買家買到手的房子都比合同上約定的大些,測量結果顯示比原來合同中約定的小的也大有人在。
家住東山區張先生在2002年買了一套合同上標明套內面積為105平方米的單位,收樓后,他簡單地測量后,發現套內面積只有101平方米,比合同約定的小了足足4平方米。盡管他充滿疑惑,但還是決定等到拿到測量結果再作打算。
這一等就是大半年,等到張先生已經把房間裝修好了,才收到測量結果,結果顯示,套內面積為102平方米,的確比合同約定的少了3平方米。可是,3平方米又沒有超過3%,只有2.8%,張先生也無法按照最新的司法解釋,要求開發商雙賠。悲哀的是,就這2.8%的差價,開發商拖到現在也沒有返還給張先生和其他少了面積的業主。張先生等業主在多次催款無效后,已經打算提起訴訟。
通過張先生的故事,記者發現一個很奇怪的現象:盡管依據《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有關規定,實際面積與合同面積相比,少了超過3%時,買家有權利要求開發商返還相差部分面積的房價和利息,并且還能要求開發商雙倍返還超過3%部分的房價。可是,面積縮水超過3%的卻相當罕見,仿佛開發商們早已經算好一樣,就算少了面積,也絕對不會少到超過3%的面積。
不過想想看也對,開發商對于在3%以下的縮水面積都如此不情愿將差價還給業主,又怎么會允許讓業主可能拿到雙賠這樣的事情發生呢?
解決之道
咨詢或申請重測
在發現實際面積與合同面積有較大出入時,作為業主,當然是希望知道面積是如何測量出來的,并且還希望知道,如果對測量結果有疑問,可以向哪些部門投訴。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有關負責人沈耀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全市能夠有資格進行房屋面積測繪的,目前依然只有廣州市房地產測繪所。如果購房者對于測繪需要咨詢或者對測量結果有疑問,都可以向廣州市房地產測繪所進行咨詢或提出申請重新測量。
測繪所將出臺新規定
明年先測面積后賣房
不管是多了面積,還是少了面積,估計到最后拿到房產證后,很多買家都會發現房產證上的面積和原來合同上的面積就是不一樣。難道開發商在建筑房子的時候,沒有詳細計算每個房間的面積么?還是其中另有乾坤?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出現預售面積與產權面積會不一致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現在產權面積與預售面積的量度不是同一個單位。廣州商品房的產權面積是由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測繪所測定,但是預售面積卻由開發商自己測定的。兩個測量的單位不同,而且又難以監管,因此就會出現此類的情況。據了解,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明年計劃將商品房預售面積(即合同約定面積)和產權面積統一管理、統一測算,預售面積要到測繪所備案。而且備案后,開發商不得再任意改變建筑結構或者配套設施。政府有關部門希望通過此做法,能夠保障購房者的利益,讓購房者買個明白。 |